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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個人的愛更完整


如果要問我有了孩子之後的最大轉變,我會說,我的確對於人生目標有了重新的排序。



我必須承認,我是個重視自我實現的女性,我認為女人不必要為了家庭、為了孩子而犧牲自我的全部,當孩子大了、自己老了、先生變了的時候,留下的只有自憐自艾;而我猜想Spencer一直戀著單身的自由、無拘束,也享受著生命獨處的孤獨快意,流連到44歲才進入婚姻;而我,個性跟Spencer幾分相似,厭煩於太黏膩的情感關係,喜歡在心靈得以寄託的同時,又保有行動的自如;弔詭的是,一方面我愛自由、一方面卻又認為既然遇到不錯的人選,就不該花費太多精力再去騎驢找馬(我討厭浪費時間!),於是,我27歲進入婚姻,與自己年輕時的預期反差極大(我一直以為自己會在35歲才結婚?)。



在沒有孩子前的兩年半婚姻,我跟Spencer一直保持著像「同居情侶」的關係,工作各自忙碌,只有週末才有交集;有了女兒之後,我們各自經歷了一段調整期。包括,我要承認自己不只是「已婚人士」、還已經被冠上「為人父母」的頭銜,我開始要被人稱為「蔡媽媽」;職場上,女性還要面對,一旦有了孩子,別人對我們的種種遐想便會破滅(至少從電視台留言版上的觀眾來看,男性粉絲突然嘎然而散,取代的是以往很少出現的女性觀眾)的現實,當然,某些工作機會會流失、對工作的投入也可能減少;對於先生而言,他比一般男性更需要調適的是,他已非當年那位風流倜儻的美男子,他此後的人生將緊密的與兩個女人連結一起,難以脫身啊。



我們自己要想得開,接受,進而享受!



談「享受」談何容易?我跟Spencer每日都在匆忙的工作與瑣碎的家庭事務中打轉,有時為了女兒生病,大家都心急如焚,但又為了誰可以挪出工作空檔來處理,而搞得心浮氣躁;兩人都忙碌的生活形態,除非有高超智慧,是不易處理好各自的情緒,我開始抱怨、懷疑是否該在30歲就生孩子?抱怨先生參與的太少,雖然我很愛她(Lin Lin)?



呼魯過了半年的一天,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。一個家庭的圓滿是需要有人努力的,如果我們都很自私的一心想成就自己,那何必生孩子?我知道不可能甘於只當個家庭主婦,但總可以改變工作型態與內容,讓我有空間、能力做個維繫家庭力量的人。終於在女兒一歲多之後,離開了熟悉的工作內容,我成為Free Lancer,可以彈性地工作,也可以選擇一星期只工作三天,其餘時間,很努力的營造家庭氣氛,試著把各自鬆散的心拉緊一點,於是,我終於在一天的晚間沐浴泡澡時,激動的感謝,我們是三個人在一起。



一個人,輕鬆自在,想做甚麼,沒牽絆;兩個人,也還不賴,各自不干涉,在身體與心靈愈益虛弱時,彼此有個伴互相照顧;三個人,破壞了一切的美感。我們必須脫掉優雅的舉止談吐,在高級餐廳吃飯時,永遠是臉泛油光、披頭散髮的狼狽,出國遊玩時,我們反而因為一路上照料孩子的一切,而比在台灣工作時還要疲累,甚至有段時間,我要捨棄最愛的白色衣服,就怕沾到女兒的口水、鼻涕、排泄物後,難以清洗。


 


看來好不完美的畫面,卻在我們一家三口慢慢找到節奏規則後,漸入佳境;我跟Spencer不知從何時開始,愛上了這種「混亂的美感」,我們享受著孩子帶給我們的喜、怒、哀、樂,享受著孩子拼湊起父母兩顆心的魔法,我們學會彼此分享、彼此關心、彼此尊重、彼此妥協、彼此退讓、享受著三個人在一起的一切。

 

本篇文章轉載自pchome電子報

 

 

此文讓我想到加入我們二人世界的john,好幾次幾乎放棄,再度回歸職業婦女,但最後,我們夫妻倆終還是以孩子為主。

不管如何選擇總是有所失有所得,但可以確定的是,媽媽很高興有了你,雖然不能再留自已喜歡的直長髮,也不能再盡情慢慢享受美食,少了二人時間,也更難的一人獨處,但我的生命確因為有你,好豐實。有john真好~~~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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