悔婚心事》娶到金雞母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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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生在和我結婚之前,是個慷慨大方的人,但我萬萬想不到,那只是為了娶到我這隻金雞母而做的前置作業。

訂婚那一天,我爸率親朋好友去迎接親家,依照南部的禮數,男方應該準備六項聘禮,而女方也回以六項禮品。想不到當我公公和一整輛遊覽車的男方親友下車時,三十六雙手都是空的,我爸頓時不知該如何是好,親友也尷尬萬分。

一陣混亂中入了席,菜一道道的上,昂貴的洋酒一杯杯的乾。終於,清蒸魚送上來了,男方該放下「壓桌」的紅包靜靜地離開。我偷偷拍拍未婚夫的腿,他看了我一眼,手上的筷子卻向魚夾去。

菜上完了,親友團也打包完畢。我公公一邊口中說:「哎呀!幹嘛這麼客氣,以後都是一家人了!」一邊招呼親友拿起我爸爸放在牆邊的禮品,接著揚長而去。

「阿賢,你這個親家怎麼這樣?來這麼多人,連壓桌的錢都沒留。」大伯父馬上轉頭問我爸。我爸則轉頭看著我。而我漲紅著臉,咬著牙,忍住快流下來的淚水。

回到家,我馬上打電話問未婚夫,他們怎麼會那麼失禮。他竟回答說:「訂婚不是本來就是女方負責嗎?」電話中溝通了半天,他一直咬定提親時,我爸說一切由他負責。掛上電話,我只想退婚,這個男人不是我要嫁的那個人。但爸爸勸我說,可能真是雙方誤會了,喜帖都發了,退婚會壞了我的名聲。

於是,婚還是結了,但我的婚姻生活證明當初真的不是誤會。婚前用我的儲蓄買的房子登記在兩人共同名下,原本說好他付貸款,結了婚,他一直不去繳;生活費說好一人一半,但他連一毛錢都不拿出來。被我問急了,他竟說:「原來你跟我結婚就是貪圖我的錢。」

看著眼前這個住我買的房子,吃我煮的飯,睡我買的床的男人,我深刻地明白,訂婚那天就該悔婚的。



【2008/07/0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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